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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咨询于:2018-01-21 08:14:12 我是一名保险公司的内勤员工,曾与公司签定三年的用劳务合同。在此期间接受总公司的一次内部管理提升的培训,在培训之前公司要求签定一份格式培训协议。 主要内容是“要在公司服务满5年,违者将以每年1万元标准进行赔偿。”在工作一年半后,由于公司长时间加班,且不支付额外报酬等问题提出离职。但公司以培训协议相要挟,要求支付3万余元的违约金。还不与办理劳务关系转出手续,造成新公司因担心双重用工问题无法正式录用。 请问我该怎么办?
  • 回复于:2018-01-23 10:16:50 你好,你在与原公司有劳动协议的情况下,有余别的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要退回培训费,有协议的,应按协议办理。
  • 匿名 咨询于:2017-12-17 15:23:08 我每个月上班30天,每月工资1700现在我要辞职,能得到些补偿费吗?
  • 回复于:2017-12-19 15:55:31 员工自动提出辞职,有权结清付出劳动时间内的工资及其他。
  • 匿名 咨询于:2017-11-20 12:17:46 临时顾了一个工人在废品回收站用气焊切割回收的废品物件(每次都是付给他工钱的很久才会用他干一天活)。干完活后处于关爱干活的师傅就请他到饭店吃了一顿饭,他自己要酒喝就给他上了酒。吃完饭是他个人在回自己家的路上不小心被车撞了一下住了院。他这种个人行为与临时雇佣他的人有责任关系吗?请教律师 谢谢! 注:不是长期的雇佣他。就是有活的时候雇用他临时来干一天活。然后就结账走人。
  • 回复于:2017-11-25 13:18:00 雇主不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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