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12月19日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共3个,共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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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嘉善县常住户籍的人员(以2023年12月2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及身体状况: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身体健康。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于2023年12月2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12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且截至2023年12月20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4)截至2023年12月20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

(5)其他不适合报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料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9:00-2023年12月25日16:30。报考人员登录嘉善县在线自主报名系统(http://xcbm.jiarrc.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报名资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户口簿原件扫描件(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4)其他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扫描件。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2月20日9:00-2023年12月26日16:30。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内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自行关注嘉善人事人才网,根据笔试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

入围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最终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体检人员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视作放弃或取消资格,在相应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的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报考人员的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任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任人选。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嘉善人事人才网(www.jsrcsc.com)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工资待遇

录用后签订合同,年基本工资、考核奖等待遇不低于5万(含五险一金及有关补贴)。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3-84022683)。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善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