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职称初定说明
2016年12月09日
一、职称初定条件及对应职称
    1.中专、大专毕业生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员级职称;
    2.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五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5.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中级;
    6.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中级;
    7.专业不对口的,不能初定对应职称(经济初、中级除外);
    8、卫生系列(仅指医疗卫生单位,不包括药店、药厂)医、药、护、技4个专业实行全国统考,符合初定条件的人员也不允许初定;
    9.非财经类中专以上毕业生从事相应经济专业工作的,可比专业对口的同层次学历毕业生延长1年初定专业技术资格;
    根据嘉兴市人事局嘉人专〔2007〕55号文件精神,在本县企业工作的中专以上毕业生,可提前一年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材料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附件1); 
    2.《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一式一份(附件2); 
    3.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工作以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7. 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 提交方式,在非公企业或国企(非编内)、事业单位(非编内)工作的,先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我县人才引进条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委托管理后,再由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作为主管部门审定后提交;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编内的,由主管部门审定后提交。
    9. 学历认证。对于2001年(含2001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注:只取得国内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http://www.cdgdc.edu.cn/cn/)。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已经开展中专学历认证的省份,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三、申报程序
    初定中、初级资格人员2015年1月开始全部通过网上申报平台(http://zcpd.zjjxrs.gov.cn/)进行材料的上报。申报人员需登陆“嘉兴人事人才网”(www.jxrsrc.com)点击进入“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填写个人申报信息,待网上初审通过后,打印出带有水印的《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附申报所需的相关佐证材料,由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非公企业或国企(非编内)、事业单位(非编内)人员由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初审后报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网上申报系统申报人员请勿重复注册用户,若用户名、密码遗忘的可致电人才开发科协助解决。
    四、申报时间、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为每月1日至15日,网上通过初审后纸质材料上报时间为当月1日至20日(工作日),未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请勿提前申报。纸质材料请交至嘉善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嘉善县谈公北路135号,南楼104室)。
    五、办理程序
    1.经县职改办审定,合格后发文公布,并在嘉善人事人才网(http://www.jsrcsc.com/)公布通过名单;
    2.发放相应的资格证书。
    所需表格均可在嘉善人事人才网表格下载栏中的职称系列表格里找到。
    咨询电话:0573-84126237。
    
    附:1.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2. 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表